剧情介绍:
二是创新合作类型。《办法》将合作分为联建共建和委托承办两类。联建共建类是当前各单位普遍采用的主要形式,此类合作的发起单位和责任主体为项目管理单位,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履行好“第一责任”,同时采取多种方式与各类主体开展合作,发挥各类主体资源优势为奥运备战服务。委托承办类是《办法》提出的队伍组建新形式,主要对国内普及程度不高、发展基础薄弱或长期落后没有突破的项目开展,合作机构原则上为省级体育行政部门。此类合作将转让国家队组建、参赛、市场开发及国际赛事申办举办等相关核心权利,并明确合作机构可依权限继续开展多层次、多元化、多领域合作。这一制度设计将使地方在项目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以体现,有序推动项目管理单位由“办队”向“管队”转变。